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

安裕周記﹕比起爆粗,誰更暴力?

【明報專訊】連續幾天開夜車埋頭埋腦讀這一屆國際電影節場刊的後遺症,是滿腦子都是電影對白和導演手法,所以當星期五晚上看到曾蔭權 出來評論社民連成員在立法會 議事堂上的所謂「粗言穢語」時,直覺就想起周潤發 在《監獄風雲》裏的一句對白﹕「我大聲唔代表我冇禮貌」。

和黎佩芬談起這場立法會語言爭論,腦海彈出上英國 文學課時的莎士比亞喜劇《Much Ado About Nothing》,有人譯《無事生非》,也有譯作《庸人自擾》,我則覺得《小題大做》這譯法是信達雅三者並全。

社民連三子的抗爭手法在講究和諧重視團結還要強調溝通的香港,肯定是豬八戒照鏡裏外不是人,其做法亦無新意,說到底不過是盜版的朱高正而已——若干年前朱 高正在台灣 立法院寫下中國議會史強力鬥爭的第一頁﹕一九八八年,介乎開放黨禁和獨裁政治歷史門檻之間的台灣人民,對老朱動輒跳上立法院長倪文亞桌子頓腳把文件踢得像 漫天雪的做法一般都有着近鄉情更怯的說不可接受,對老朱解說此舉是「在國民黨 獨裁時期,反對黨為有效監督,必須採取極端手段;溫和的問政方式,無法有效推動民主發展」也不一定認為說得過去。這很正常,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三日蔣經國去 世前,台灣不少孩子還以為只能姓蔣的才能當總統,可不是嗎,一九四九年是蔣介石總統,到一九八八是蔣經國總統,說不好還有人以為「蔣總統」是這兩父子的共 同姓名呢。在這種政治氣候下,封閉多年的台灣社會怎可能接受得了朱高正?

推撞拉擠 師法台灣

朱高正畢業自台灣大學法律系,西德波恩大學哲學博士,論文題目是康德。古今二人在這一份上倒是一脈相承,康德以批判哲學成為啟蒙運動的頂樑柱,朱高正的推 撞拉擠也令他在漫天風雨待黎明 的台灣大放異彩。不過,朱高正的手法在台灣行得通,不等於在香港可以讓所有人受落,尤其在是對「暴力」一詞過敏的香港,由於不像台灣有着閩南族群的「幹」 文化,要飽受英式紳士教育的後殖時代港人嚥下這一套,恐怕還得等一段時間。

在這次所謂「粗言穢語」風波中,有一種評論是社民連三子在議事上施與的是「語言暴力」。這種結論,無疑是日常生活語言的經驗主義,劉慧卿 的說法在一定程度上代表香港社會一般民眾的看法,就是這些話「在家裏不適宜對小孩子說」。對於這點,陳偉業 和梁國雄 的「仆街」、「臭四」二字經的確有兒童不宜的social context况味,易言之,他們這兩句二字經有「教壞細路」之嫌,姑勿論香港只懂打機和被迫上興趣班的「細路」,有沒有空閒或者其父母是否願意賠上機會 成本讓孩子看立法會直播(一般的電視新聞報道已非原汁原味,二字經在「嘟」的一聲中已被蓋過),這是我城的另一個公民教育問題。

什麼是暴力

沉澱過後,令人感到狐疑的是,我們社會只有社民連才會有語言暴力嗎?進一步說,誰擁有權力定義(define)什麼是語言暴力,或更簡單一點,什麼才是暴力。

語言暴力不僅在於語言本身,話語者的權勢地位對於無權無勢者來說其實便是一種暴力。在一些人眼中,梁國雄和陳偉業的二字經是「語言暴力」,這樣,回歸以來 立法會加快普選 的提案,在保皇黨力拒下屢遭否決,在追求更大程度民主的political context來說,范徐麗泰 或曾鈺成 兩位先後立法會主席的一句「議案被否決」,也是屬於語言暴力的一種。記憶中,這樣的語言暴力不止一次發生,二○○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,當時的政務司 長許仕仁 在立法會否決了官方鳥籠民主式的政改方案後,臉色鐵青譴責李柱銘 及陳日君 ,「反對派議員發揮了他們對特區政府 施壓的能力,達到了他們的目的」, 要他們「承擔政改方案被否決的後果」,話語之間充滿intimidation,這也未嘗不是語言暴力的一種。至於最令我不寒而慄的是二○○六年八月立法會 討論《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》,民建聯 議員劉江華 在議事堂上「總之就是要站在這裏,寸步不移,一條修訂都不能通過,不能夠讓反對派破壞治安得逞」,端的是手執鋼刀,殺氣騰騰。當然,如今貴為行政會議 兼立法會成員的劉議員,當年怎樣也想不到充滿牛氣的「唯我劉大將軍」的這番話,到了今天被證實是為執法部門種種違規竊聽長開綠燈。

類似的語言暴力多不勝數,應該指出的是,這些語言暴力因着講話的人的權勢及背景,其令人心膽俱寒的程度,比起問候娘親式的草根式語言暴力有過之而無不及。 也許有人會爭論,民主派 議員的講話也有其暴力特質,如威脅要杯葛會議,也有人常說要鼓動市民上街抗爭。這是抽離背景的只見樹木不見樹林,二○○七年底,民政局長曾德成 在立法會上對陳方安生 的一段話,先說陳方安生曾在英國殖民統治之下當官,除非她認為殖民統治便是民主,否則她當時做的是民生工作還是「官生」?還借陳方安生的名字來揶揄她應該 叫「安生」還是「官生」。倘若曾德成寫出或念出這些話時仍是報人身分,純粹作為意見表達,肯定無人有異議,可是當曾德成以局長之身講出這番話,以大凌小以 強凌弱顯見無遺——他後面是特區政府的政治機器,再後面說不定是中國共產黨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 ,陳方安生不過一介退休官員,她能擋得住國家機器?她也許不知道,我國的語言暴力早發軔於六十年代,那時就有初學班水平的「把反動派鬥垮」,也有具歷史角 度的「批臭宋江這個投降派」,當然更有終極版的「誰敢反對毛主席,就砸爛誰的狗頭,打翻在地,再踏上一腳,讓他永世不得翻身」。

竊鈎者誅 竊國者侯

不獨東方,西方社會也有類似的暴力,有從上而下的,也有由下至上的。前者如尼克遜在水門案下令革除檢察官的職務,這是赤裸裸的政治暴力,但結果是尼克遜成 為美國 歷史上第一個半途辭職下台的總統。以下而上的暴力,是源自帕拉圖、近三十年被保守派精英分子任意挪用的Tyranny of the Majority。不同的是,在這兩種暴力存在的社會,他們都有堅壁清野的制衡力量,尼克遜買下了內閣,國會也奈他不何,但他始終無法頂住傳媒的口誅筆 伐。保守派精英可以貶低大眾,但最終難以踰越選舉的天塹,喬治布殊 的班子是一幫自視高人一等的南部精英,他們曾經作惡,他們曾經使用政治暴力,在攻打伊拉克 戰鬥前夕逼使傳媒就範,但他們無法在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中迫逼選民投他一票。不可一世的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 在○六年的中期選舉後下台,布殊主義在○八年大選輸得灰頭土臉,最終灰飛煙滅。

沒有勇氣的城市

然而,香港不見得全部傳媒都能夠秉持監察政府的功能,在《基本法 》規限下,更難孕育足以攆走無能之輩的政治制度。於是,在這大缸渾水裏,特區政治十二年來出現一種令人頗為難過的走向,便是為高位者諱,卑賤者死不足惜。 人們當然可以譴責梁國雄和陳偉業在立法會上的「粗言穢語」是「教壞細路」,但對於另些教壞細路的行為如背信棄義,如指鹿為馬,如過橋抽板,如官商勾結,如 欺上瞞下等等都視而不見,近期尋且有竊鈎者誅,竊國者侯之象。可悲的是,我們的社會不要說上街抗爭,連嘲笑這些不平事的創意也付之厥如;當大陸網民面對日 益壓抑的大氣候創作出「草泥馬」和「臥槽泥馬」發泄萬般不滿時,我們卻在濕漉漉的暮春三月裏四肢發軟癱在一邊,口中喃喃自語。這是一個沒有勇氣的城市。

文 安 裕

彭志銘﹕一個沒仆街的香港——論患上語文恐懼症的傳媒

彭志銘﹕一個沒仆街的香港——論患上語文恐懼症的傳媒
【明報專訊】兩年前,香港廣管局誤指電影《秋天的童話》有粗口對白後,身為出版、電影、傳媒和語言研究的參與者,我一直呼籲有關當局早日確立粗口的定義, 更期望他們準繩地廣列所有粗口詞彙,讓人有所依循,總好過,像那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甯漢豪,早有謀算的說:「乜叫粗口,唔需要乜語言專家,作為 有子女媽媽,會唔會教導子女作文及講時,講頭先梁國雄議員講兩個字(即「仆街」)?如果唔會,呢個係我心目中的尺度。」罔顧法律精神,不尊重法治社會,毫無保留地顯露為官者的人治心態,欠理性的表述:「我話係就係」,高度體驗了回歸後,香港大陸化的寫照。
據知,廣管局遭各方譴責後,去年,透過公關公司,找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做了一個「粗口鑑定」調查研究,但所得的結果報告,卻緊緊鎖落櫃桶底,不敢示人。
如今,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藉社民連3議員在議事堂內「爆粗」,立即借題發揮,倡議制訂「議會用語」,列出「不適當語言的詞彙字庫」,我舉腳贊成,不知,他能否在曾蔭權特首任內完成這偉大使命?
其實,曾鈺成主席大可毋須操心,爭做醜人,起干擾言論自由的罪狀,因在這個充滿驚恐、反智及順從的畸形和諧社會,怎有人不妥協和不自律?
「仆街」是咒罵語 而非粗口
我在一份免費報紙專欄,解說「仆街」一詞,原非「粗口」,頂多算是「咒罵語」,卻接獲該報社長來電,指「仆街」兩字,不能出街,理由是他「認為」那是粗 口,不管我這個「粗口專家」如何闡釋,絲毫不能改變他的裁決;爭拗中,我說改為「趴街」、「PK」可否嗎?社長答可考慮,那我就更加堅持我的「研究成 果」,何解同義的「趴街」、「PK」能登大雅之堂,「仆街」就唔得呢?
及後,我接受用「x街」見報,!我不是妥協,而是讓今天的報紙,紀錄了一次向政府控訴的一個證據:它令人恐慌失常!
最好笑的,另有報章引述長毛的「粗口」,是刊登「仆×」這樣的黑材料。
不要以為印刷媒體舉止失措,香港的電子傳媒,統統將「仆街」、「臭四」、「狗」和「吊吊揈」視作洪水猛獸,不是有畫面而無聲的「靜音」傳送外,就是在關鍵位DO去。
以敢言著稱的電台節目主持人李慧玲,在其《左右大局》內,引述當日梁國雄和陳偉業的言論時,亦不斷刪掉關鍵詞,用DO音覆蓋她個人認為是粗口的詞彙;在收 音機旁的聽眾,聽礙耳的DO DO聲不打緊,但傳播信息的把關人,卻身不由己地,一手窒礙呈現新聞的真確性,才是值得咱們日叫夜嗌爭取報道事實真相的新聞工作者深思的課題。
與此同時,李慧玲在節目內大談中國政府打壓言論自由,刪截互聯網上熱爆的「草泥馬」事件,並播放由小孩童合唱的國語歌《草泥馬戈壁》,但分多鐘的歌聲中, 「草泥馬」的「草」,和「戈壁」的「壁」,都被DO聲代替,原因,又是「草泥馬」是內地髒話「操你媽」,「戈壁」是「個屄」同音之過也!
23條幽靈在空中飄浮
說畸形現象,就是李慧玲(或其他節目主持人)敢於多番用「廣東話」講「草泥馬」和「戈壁」等字,卻忌諱「母語」正音,這明顯不是「字」出了問題,而是「音」有事啦!按此邏輯而言,「仆街」一詞,用普通話念出,豈不是沒有教壞細路囉!
中文漢字之形成,跳不出「形」、「音」、「義」三個範疇。「仆」是象形的「人之倒下」;「仆街」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俗語,寓意「倒斃街頭」。中國古時習俗,人要臥逝家中,才為「善終」,一旦橫屍路上,即「不得好死」也,所以,「仆街」一詞,只能算咒罵語,而非粗口。
現香港法律,沒有明確訂實「粗口」詞彙的清單,而坊間一般直覺的「粗口」,只是廣州話的、跟性器官和性行為有關的字句,但閩南話之「幹」、北京的「操」,甚或潮州之「陪」,何解無人理會的呢?
世間,悠悠之口,連上帝拆掉巴比塔,也阻截不了人們大嘴巴的弄是說非,何,地球上一個小島議事堂的一個小人呢?
曾鈺成主席伺機修訂立法會用語,除了是無知和無結果的表現外,更讓人看穿了隱隱作動的23條幽靈在空中飄浮。控制話語權的手段,可分3步驟:首先,不准你 講我不愛聽的話,再而,等你講我喜歡聽的話,最後,要你聽我講我要你講的話。今天,我們看到一個特區芝麻官憑個人愛好決定語言的法律定義,明天,我們還能 看到這個法治社會的前途嗎?加上,一群不爭氣、方寸大亂的傳媒精英,廁身在這惶恐、無知和自律的浮城上,怎教人不想起「仆街」二字呢?

練乙錚: 論議會中的語言暴力

2009年3月30日

「粗口」或「如粗口」在嚴肅的議事堂中出現,政界為之辯得面紅耳赤,誠憾事也。傳統的禮,是古代統治階級遺給現代人最可珍惜的東西之一,中外如是,若丟失 了,我們這一代人何以對列祖列宗?動粗涉情緒,回應則必須理性,包括態度和思維。今天談此事,從具體處理方法入手,再論事件的政治文化涵義。

面對社民連語言進襲,有兩種回應策略,其一是按現有規矩辦事,任何人在立會認為受語暴襲擊,可要求主席按議事規則裁決,對襲人者採取行動,輕者發警告,重的罰離場,等等;其二是加強制裁規例,如曾鈺成主席提議訂出「粗語錄」,作議員說話指引。對 於後一種意見,筆者期期以為不可;為一兩個詞語是否粗口,大家已經吵了幾個星期,若出整本語錄,試問要吵多久?且此法之無效,不僅因為粵語同音近義字多, 或者因為動粗者可改用雙語、三語、多語而錄不勝錄、防不勝防,還由於語言現象極其複雜,往往雅粗難分,遇上巧言善辯者,道理更說不清。舉最極端例子:魯迅論的「國罵」,夠粗了,他略去的那個「屄」字,自必更甚。查實不然;《辭海》說:「屄,筆漪切,音卑,支韻,女人陰戶,見《正字通》」。又「粵罵」中的「屌」字,我們的司長連聲用過,考之,亦非粗言,俗語而已;《辭海》說:「底杳切,貂上聲,篠韻,男子陰也,見《字彙》,按《正字通》:「此為方俗語,史傳皆曰『勢』」。」黃毓民讀 中文出身,還是史學碩士,對這等字絕不陌生,高官或其他議員和他理論,量非對手,民意支持,若非絕對,也不管用,到時恐怕不做高深顧問研究報告解決不了法 律問題。此必也在社民連三子行事之前的政治精算結論之中。立會待議之事甚多,還為這等口舌官司浪費金錢時間,到頭來要事不議,市民更加不滿,三子便可諉過 於決意追究此「小」事的高官和議員,得分由是更多。故筆者認為,限制立會語言暴力按現有規章辦事為短期上策,反正立會主席可把尺度收緊,減少語暴對議會程 序的干擾至最低限度。論中期,三子的行為,只能通過投票箱解決;若認為比例代表制有利社民連過關當選,可改用簡單多數決,但可惜當權派也是少數派,受益於 此制,絕不會贊成。

談語暴,筆者想起十年前美國發生的「侯活特事件」。一九九九年,華府黑人市長的一位白人助理侯活特(D. Howard),在市議會討論預算案時用了形容詞「niggardly」,有人強烈抗議,因為此字發音與 nigger(黑鬼)近似。美國七十年代以來講種族平等,公開場合出言歧視,那還得了?果然,幾聲抗議之下,市長快快把侯氏解僱了。事實 上,niggard 與 nigger 風馬牛不相及,是「孤寒」之意;有當地同志團體(侯氏是同志)得知此事,作不平鳴,市長始知自己擺了大烏龍,全國黑人民權組織NAACP也認為不妥,要求 市長道歉、讓侯氏復職,並「給有需要的人士每人送一本字典」。侯氏婉拒原來職位,市長安排他到另一崗位做事,和氣收場。侯氏說:「我不記恨。從前以為「色 盲」(colorblind)社會就是好社會,此事讓我明白,現實不然。白人當然可以天天輕鬆不想種族膚色事,但依然身受其害的黑人不可能。」儒家認為, 將心比心是「恕」,把人當人是「仁」,侯氏庶幾做到了;由一件疑似語暴事,他悟出背後的歷史涵義。

西方議會辯詞激烈,但議員斌斌有禮,講求紳士風度(范太據此提議,用幽默諷刺代替粗言穢語);常見肢體衝突、語言暴力的議會,多在發展及落後國家。此 中原因,並非發展中國家不知禮、不理性,不適宜民主議會政治,而是這些國家的統治階級在必然的民主化和政治開放過程中,為了維護自身利益,讓權過慢、積怨 太深,與民眾覺醒速度(即爭取自身利益的意識增長速度)不相稱;在此過程中,有機會代表被壓迫者進入議會的代議士,又遇既得利益當權派重重阻撓,結果,這 些人訴諸「憤」而不訴諸「理」,便很自然。設想,換作是美國,若六十年代民權運動以來,種族平等立法無寸進,白人政府一 味賴、一味拖,三K黨依然橫行,公共汽車依然分座,學校依然分色,有色人種積怨日深一日,有一天,國會擠進幾位少數族裔議員,他們還會說話議政斌斌有禮 嗎?運動當初,美國的確採用高壓,反而激化社會矛盾,後來選擇的,是另一條路,即通過法律力量,在社會、經濟、政治上對有色人種開放,結果,激進的黑人運 動領袖如Huey Newton,Eldridge Cleaver等的思想,很快失去主導地位(大家若看 Cleaver 的書,一定受不了他的語言暴力。)今年,美國兩大黨的主席都是黑人,而共和黨最近推出準備下屆挑戰奧巴馬的人選 Bobby Jindal,是一位在美國南方出生的純印度裔人,上月奧巴馬作國情報告之後,代表反對黨作反駁發言的,就是他。全美人口三億六百萬,黑人佔百分之十三;全美各地市長當中,黑人佔六百四十一位,管治人口達四千萬,亦剛巧佔全國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三(資料見美國黑人市長聯會NCBM網頁)。這些都不是偶然。激進思想萌芽不能堵塞,只能疏導;半民主半開放社會要和諧前進,唯一辦法是快一點走向民主開放。

社民連以語暴爭取激進選民,同時激化選民,令社會出現不和諧,解決辦法不能簡單立例強制收口,無論在微觀還是宏觀層次,都是如此。我們要考慮「社民連現象」的歷史動能和涵義,才能最終解決問題。

官 員 也 該 有 「 非 議 會 適 用 」 詞 彙--嚴 櫻

立 法 會 粗 口 事 件 鬧 得沸 沸 揚 揚 。 唐 司 長 一 聲 令 下 , 立 會 主 席 曾 鈺 成 立 時 挺 身 保 駕 , 建 議 議 事 規 則 委 員 會建 立 非 議 會 適 用 字 庫 , 限 制 議 員 用 詞 , 好 一 個 神 來 之 筆 。
筆 者 愚 昧 , 至 今 未聞 世 上 會 有 任 何 民 選 議 員 為 保 護 政 府 官 員 之 尊 嚴 , 主 動 建 議 限 制 民 選 議 會 可 用 之 詞彙 。 敢 問 「 非 議 會 適 用 」 一 詞 , 語 意 含 糊 , 定 奪 由 誰 ? 今 日 說 不 得 本 地 粗 口 , 說 上一 口 京 片 子 的 穢 言 又 如 何 ? 聽 得 懂 京 片 子 , 那 麼 福 建 粗 口 又 聽 懂 否 ? 好 吧 , 不 說 別省 方 言 , 單 是 本 地 粗 口 之 諧 音 , 就 已 禁 之 不 絕 , 配 以 各 式 新 舊 不 文 手 勢 , 就 更 加 繪影 繪 聲 , 辱 罵 效 果 簡 直 相 得 益 彰 , 試 問 如 何 禁 得 來 ? 只 怕 粗 口 日 新 月 異 , 無 日 無 之。 若 然 政 策 失 誤 戳 不 破 官 員 的 呎 厚 面 皮 , 半 句 粗 言 卻 真 能 刺 穿 他 們 的 脆 弱 心 靈 , 筆者 倒 建 議 各 高 官 戴 上 耳 機 收 聽 英 語 傳 譯 , 或 由 專 人 現 場 即 時 去 蕪 存 菁 , 覆 述 議 員 的質 詢 。

提 出 箝 制 是 一 大 諷 刺
社民 連 三 子 一 向 打 法 粗 野 , 人 盡 皆 知 , 在 議 事 堂 上 大 放 粗 言 穢 語 , 實 屬 意 料 之 事 。 筆者 無 意 為 三 子 之 語 言 及 解 釋 辯 護 , 畢 竟 支 持 他 們 之 市 民 , 理 應 預 料 他 們 在 議 會 會 有此 一 着 , 彼 等 之 言 行 , 未 嘗 不 是 反 映 選 民 之 意 願 ─ ─ 只 要 粗 言 不 涉 受 者 親 人 朋 友 ,筆 者 易 地 而 處 , 自 問 可 以 一 笑 置 之 。 倒 是 由 民 選 議 員 主 動 提 出 自 我 箝 制 , 是 對 這 個所 謂 莊 嚴 議 會 的 最 大 諷 刺 。 議 員 不 是 小 學 生 , 所 謂 議 事 的 manner , 理 應 出 自 心 照不 宣 的 默 契 , 而 不 是 白 紙 黑 字 的 禁 制 , 既 然 選 擇 口 沒 遮 攔 , 議 員 就 自 須 向 選 民 承 擔, 由 市 民 的 反 應 去 督 促 、 制 約 , 政 權 不 宜 、 亦 不 容 過 問 。 再 者 , 今 日 說 粗 言 傷 害 官員 , 難 道 「 林 公 公 」 、 「 掃 把 頭 」 等 戲 謔 又 不 會 傷 害 官 員 心 靈 ? 應 否 被 劃 入 「 非 議會 適 用 」 類 別 ? 若 然 議 員 要 忌 憚 , 筆 者 建 議 官 員 同 樣 該 有 不 適 用 之 詞 彙 : 甚 麼 「 不排 除 」 、 「 不 存 在 」 、 「 單 一 事 件 」 、 「 假 設 性 問 題 」 、 「 未 有 共 識 」 、 「 循 序 漸進 」 、 「 親 疏 有 別 」 等 , 傷 害 公 眾 感 情 , 侮 辱 公 眾 智 慧 , 該 禁 否 ?
「 莊 嚴 」一 詞 , 不 時 都 掛 在 議 員 及 官 員 嘴 邊 , 每 有 提 及 , 都 是 一 副 不 惜 代 價 、 堅 決 維 護 的 嘴臉 。 然 而 , 一 個 非 全 民 普 選 的 議 會 , 一 個 以 分 組 點 票 削 弱 民 權 的 議 會 , 一 個 議 員 難以 提 出 私 人 草 案 的 議 會 , 一 個 要 定 時 向 政 府 首 長 致 謝 的 議 會 , 它 穿 着 所 謂 民 主 的 新衣 , 只 能 議 事 , 難 辦 實 事 , 試 問 何 來 的 尊 嚴 ? 一 個 制 衡 力 弱 , 監 察 有 限 的 議 會 , 尊嚴 其 實 老 早 被 當 權 者 剝 奪 殆 盡 。 真 正 的 尊 嚴 , 是 來 自 議 員 不 顛 倒 是 非 、 不 趨 炎 附 勢、 不 愚 弄 選 民 , 敢 替 市 民 說 真 話 , 敢 討 公 理 、 求 真 相 。 尊 嚴 , 從 來 都 是 「 自 己 俾 」。
縱 然 議 員 不 當 , 政 府 此 次 卻 犯 了 「 抵 不 住 氣 」 錯 誤 , 連 行 政 長 官 都 要 出 面 表 示 憤 慨 , 聯 手 將 事 件 升 溫 。

反 撲 令 民 眾 越 趨 不 滿
以策 略 而 言 , 政 府 近 年 劣 績 斑 斑 , 此 時 發 難 , 一 會 被 認 定 小 題 大 做 , 是 轉 移 視 線 、 借故 反 擊 對 頭 的 手 段 ; 二 會 強 化 政 府 在 公 眾 心 中 「 錯 就 不 認 , 受 辱 就 撲 」 、 事 事 只 以尊 嚴 為 先 之 不 良 形 象 ; 三 是 一 般 民 眾 確 實 認 為 政 府 配 受 粗 口 有 餘 , 反 撲 只 會 令 民 眾越 趨 不 滿 。 政 府 當 下 實 幹 無 能 , 又 不 願 擔 當 公 眾 的 出 氣 袋 , 反 而 選 擇 自 己 先 行 出 氣發 難 , 自 身 有 虧 , 義 正 辭 嚴 都 等 同 虛 言 妄 語 , 算 是 正 中 社 民 連 三 子 「 踩 台 」 之 下 懷。
政 府 正 處 弱 勢 , 更 逢 金 融 海 嘯 , 本 該 無 暇 作 語 言 傾 軋 ; 倘 若 只 以 一 句 遺 憾, 一 臉 無 奈 , 再 宣 示 共 度 時 艱 之 決 心 , 少 點 氣 忿 之 餘 , 說 不 定 會 令 議 員 們 被 勝 利 冲昏 頭 腦 , 乘 勝 追 擊 。 畢 竟 粗 口 初 聽 過 癮 , 多 聽 反 感 , 公 眾 見 政 府 唯 唯 諾 諾 , 但 仍 埋頭 苦 幹 , 也 許 會 頓 生 憐 憫 之 心 , 反 過 來 呵 護 一 眾 官 員 。 適 度 退 讓 , 就 是 以 柔 制 剛 ── 就 當 是 被 僱 主 教 訓 一 頓 , 僱 主 心 頭 也 會 順 些 ─ ─ 除 非 , 政 府 搞 不 清 誰 是 僱 主 , 那就 另 當 別 論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