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

趙耀華﹕金融海嘯與美式官商勾結

明報專訊】對美國金融海嘯成因的討論,金融業過度放任、投資銀行家的收入取決於公司短期表現、貨幣政策過於寬鬆,這些原因坊間已有不少討論,在這裏我想討論一個比較少人提及的原因,那就是商業利益對政府的巨大影響。

這首先表現在官員的任命上面,美國政府往往從商界中選拔官員,這些人才又經常游走於官場與商場之間,甚少受到監管。現任財政部長保爾森和克林頓時期的財政 部長魯賓(Robert Rubin)——1998年處理金融危機的救市三雄中的一個——在上任前都是投資銀行高盛的領軍人物。這種任命制度的好處是用人唯才,害處則是任命官員本 能地傾向於維護自己原來界別的利益,甚至出現有意的利益輸送。

保爾森救市舉措令人嘆為觀止

保爾森在2006年才離開高盛,親身經歷金融海嘯成長的他,應該知道弊端所在,但由於他又是金融海嘯的始作俑者之一,很難要求今天的他打倒昨天的他。保爾 森向國會提出的7000億美元救市方案中,對同時如何加強管制,以及對銀行家的缺德行為作出懲罰,就隻字不提。他不但要求在實際執行任務中有絕對的權利, 而且同時要求在事後有不受法院和行政機關追究的特權,這種要求出自民主國家公僕之口,實在令人嘆為觀止。

魯賓的經歷也是可圈可點。美國自1980年代起便逐步解除對金融業的管制, 1999年魯賓游說國會通過的「金融現代化」法案,則更影響深遠。這個法案取消了1930年代便建立起來的防火牆,從此商業銀行可同時經營投資銀行的業 務,讓尾大不掉的超級金融機構得以產生;法案又規定同一機構的不同業務歸不同的監管機關監管,造成漏洞,埋下了金融海嘯的伏筆。但更有趣的是,當法案通過 之後一個星期,花旗集團(Citigroup)便宣布委任魯賓加盟,成為該集團最高三巨頭之一。

不要以為花旗集團僅僅是這個法案的眾多受益者之一,法案對它的宏圖偉業可說至關重要。花旗集團作為1930年代大蕭條之後最大型的金融機構,法案通過前不 久才由花旗公司(Citicorp)與旅行者集團(Travelers Group)合併而成,但是由於兩者業務不同,合併存在灰色地帶,僅僅因獲聯儲局主席格林斯潘的有期限的特許才得以進行。「金融現代化」法案通過了,它們 的合併地位才真正有保障。

魯賓一面游說通過法案,另一面談判加盟花旗集團,卻不牴觸任何法規守則,可見美國對離職官員的規管寬鬆到何等程度(香港的前高官梁展文先生可謂生不逢地)。這裏無意指摘魯賓利益輸送,但是既然美國標榜資本主義是建基在人性是自私的假設上面,那麼就應該有防止利益輸送的機制,而不應假設官員會自律。

商業利益對政府影響無處不在

在美國競選公職需要大量的經費,工商界無不通過政治捐獻來影響政府政策。在這次總統選舉中, 奧巴馬就得到來自金融界的捐款2250萬美元,麥凱恩則得到1960萬美元。雞髀打人牙骱軟,不管他們誰人當選,要真正加強規管金融界都是件不容易落實的 事情。有鑑於此,最近就有好些人提出要求,禁止金融界進行游說活動和政治捐款。學者、克林頓時期的勞工部長羅伯特‧萊奇(Robert Reich)就要求把這個條款加到那個7000億元救市方案裏。

當然,商業利益對政府的巨大影響無處不在,並不限於金融政策方面。在克林頓時期任聯邦通信委員會(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)主席的威廉‧肯納德(William Kennard)的回憶就很有意思。作為大眾傳媒的監管者,肯納德一上任便找來他的前任請教學習。前任主席知道原委後,馬上他不要存有幻想:「你一定要 理解到,作為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,你的本份是做好大財團之間比賽的裁判員……成功之道在於:你今天給這個游說集團好處,下周最好也給它的對手好處……」由 此觀之,在美國當個有錢人或者高官真是個不錯的選擇。

作者是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副教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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