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

林行止: 以人民血汗錢補貼投機虧蝕

 十月十三日,陳焱在「財經DNA」的〈「放生」銀行責在金管局〉一文,寫一則「趣事」:「鄰桌客人食物遲遲未到,客人不耐煩找經理投訴,豈料這位經理氣 沖沖的回答:『這家餐廳真的離譜,我也覺得他們的服務出了問題!這家餐廳的服務實應改善,你說是嗎?』然後,經理便像沒事般施施然走開,留下客人傻了 眼。」陳焱說他看見這位經理名牌上的名字是任志剛;筆者昨天看到的名字是范鴻齡,在他後面「力」他的是餐廳老闆榮智健!

  中信泰富周一停牌,收市後召開記者招待會,發出極具震撼性的「盈警」:「今年所賺已蝕光!」所以如此,皆因已辭職(並非被公司辭退)的財務董事和財務 總監,「未經授權簽訂了若干槓桿式外合約」亦即外accumulator,由於澳元及歐羅價急挫而美元則強勁勝昔,引致重大損失,「公司管理層」九 月七日發現後即時「止蝕」,但僅七月一日至十月十七日,便錄得八億零七百七十萬港元虧損;由於「賭注」太大,其所持空美元購澳元及歐羅的外合約,至二○ 一○年十月止,總額達九十億五千萬澳元,以現水平價計,中信的損失可能達(亦可能不只)一百四十七億……。這也許是本港非金融企業外損失最多的一 宗;BBC昨天隆而重之發表有關消息並題之為〈中信泰富炒損失慘重股價狂跌〉,是實情的寫照。

  炒賣外,是中信的「傳統」業務之一,料過去曾有驕人成績,不然二位出事董事的薪津不可能那麼可觀。此次在澳元及歐羅上投機,本來是有業務需要的對沖,因為中信為了保障內地的鋼鐵需求,「奉政府命」 在澳洲進行龐大的鋼鐵項目投資,為了減低是項投資的貨幣價風險,公司的政策是「以美元鎖定項目成本」,而以澳元及歐羅為「對沖」,結果當然事與願違,美 國經濟已陷衰退、美國金融業已瀕破產,但美元價「不按牌理出牌」,突然趨強,中信「押錯寶」,由於賭得太大,因此損失亦巨。

  投機及投資,有蝕有賺,是市場的常理,可是,中信的「外虧損」引致的問題,值得特別關注。

  第一、公司於九月七日(周日)已發現此事,十月二十日才公開,期間知道公司嚴重虧損內情者有否直接間接拋售公司股票?九月八日中信收市價二十六點一五元,十月二十日收市價十四點五二元,跌幅百分之四十四點四七,若有內幕客(不一定是董事局人員)於投資者被蒙在鼓裏的情形下上下其手,利潤十分驚人,彰彰明甚。筆者想知道的是,何以中信當局拖延一個多月才把投資者有權知道的事公布?試想,在九月八日便公布周知同時停牌並宣布進行內部檢查,豈不是對股東更公平、公道?證監會應該搜集九月八日迄今中信股票交易詳細資料,核查是否有人利用此「利淡消息」犧牲股東利益中飽私囊!

  第二、公司「外合約」的可能虧損達一百四十七億,幾乎等同以昨天收市價六點五二元計總市價一百四十三億─造成這種驚人虧損的買賣,竟然是「未經授權」。據說該公司規定「有關外交易,必須要事先獲得主席批准」,為何有關部門負責人未獲主席允許便可大賭特賭,這是明顯的管理不力,主席榮智健和行政總裁范鴻齡都有疏忽責守導致股東「出血」之罪,他們不僅沒有引咎辭職,還以三言二語神色凝重卻毫無自責之意把責任推卸,如此不負責任的行徑,會令香港資 本市場蒙羞。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最根本分別在於前者必須對公眾(股東)負責,但中信泰富並未處罰「違規」董事(僅把捲入其間的一名財務部董事減薪調 職),讓他們自動辭職(享有一切薪津福利)。如果這二名「炒手」真的「違規」,以此事後果的嚴重,他們應該送交法辦,以免股東死不暝目!

  第三、榮智健是紅色資本家(古稱「紅色大肥貓」),亦是國家領導人之後,做正項生意確有一手,舉其犖犖大者,買國泰賣大昌都是佳作,可是卻不適合在 「鱷魚潭」中打滾。大約十年前,他在認股事件中向銀行借進數十億元用作認股─以每股三十三元認購二億九千一百萬股中信泰富(榮氏目前持股量增至百分之十九 點一二),其後股價回落到十元水平,榮氏由賬面賺數十億變成蝕數十億,要不是中央出資(據說十億美元左右)「打救」,榮氏所持中信泰富股份早被債權銀行 「充私」了。這一次,國家再通過持有百分之二十九股權的中信泰富母公司中國中信集團,注資(「協調安排」)一百一十七億港元作為「備用信貸」,令中信泰富 不致資金周轉不靈「停擺」。母公司財援子公司,是應有之義,但中信的情況稍有不同,因為這是以國家的錢救援私人,「上綱上線」地說,這是以人民的血汗錢,補貼投機倒把失敗者;不論從哪一角度看,都是說不過去的。

  雷曼「苦主」和中信泰富蝕掉整間公司市值,都因管理層管理不周闖禍。上級不知下級所幹何事,似為香港公營部門及私營企業的特色。金管局和證監會不知迷你債券的欺詐性(根本不是債券)及銀行推銷手法;中信泰富的「老闆」則不知下屬「大炒特炒以至炒」!香港作為大中華地區炒賣中心的地位,看來岌岌可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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